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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被罚款22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2023-06-07 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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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银保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77号)显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2万元。具体如下:经查实,你公司在保险业务承保中,...

6月5日,银保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77号)显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2万元。具体如下:

经查实,你公司在保险业务承保中,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涉及保单共计22笔,其中车险14笔,企财险5笔,健康险3笔。

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长江财产保险山东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2万元。

同时,徐红国,时任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承保部经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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