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南区法院法官 Sidney H Stein 安排就瑞士法郎 LIBOR 操纵案举行听证会,该案针对瑞士信贷、瑞银、德意志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
本案的原告包括 Sonterra Capital Master Fund Ltd.、FrontPoint European Fund, LP、FrontPoint Financial Services Fund, LP、Hunter Global Investors Fund I, LP、Frank Divitto 和加州州立教师退休系统。原告代表一类个人或实体,他们在美国从事金融工具交易,这些金融工具的定价、基准和/或结算均以瑞士法郎 LIBOR 为基准,时间至少从 1 年 2001 月 31 日起至 2011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止。
原告声称,至少十年来,被告(一些全球最大的银行和经纪商)合谋操纵全球外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这些衍生品以瑞士法郎 LIBOR 为基础进行定价、基准和/或结算,以牺牲原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来增加自己的利润。
根据原告的诉状,被告是横向竞争对手。他们竞争提供瑞士法郎 LIBOR 衍生品的做市服务,购买、销售和交易相同的衍生品,此外还在业务的其他方面展开竞争。然而,在诉讼期间,银行并没有竞争,而是同意固定价格并从事其他损害竞争的非法行为。被告的协议涉及全面的 该策略旨在操纵以瑞士法郎 LIBOR 为基础的衍生品的价格,既在每次交易开始时购买或出售这些金融工具时进行,也在之后以瑞士法郎 LIBOR 为基础在预定时间间隔(例如每三个月)“重置”其价格时进行。
起诉书还指控,瑞银、苏格兰皇家银行、摩根大通、瑞士信贷和德意志银行均在英国银行家协会 (“BBA”) 瑞士法郎 LIBOR 小组占有一席之地(统称“贡献银行被告”),它们通过协调操纵瑞士法郎 LIBOR(用于定价、基准和/或结算这些相同金融工具的利率)来获取额外的非法利润。据称,通过操纵瑞士法郎 LIBOR,被告在整个诉讼期间控制了基于瑞士法郎 LIBOR 的衍生品的价格,从而使被告能够通过在每个交易日使市场对自己有利来进一步损害竞争。
原告在诉状中称,这些竞争对手通过合谋赚取的收入远高于他们通过诚实竞争所获得的收入,直接给集体诉讼成员造成了重大损失。正如一位苏格兰皇家银行衍生品交易员所说,“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定价能让你赚这么多钱,真是太神奇了。”
被告已对申诉提出质疑。根据他们的驳回动议,申诉应因缺乏个人管辖权而被驳回,对于瑞士信贷集团和德意志银行集团服务(英国)有限公司,则因缺乏审判地而被驳回,对于所有原被告,则因申诉未陈述可获得救济的索赔,且法院对所主张的索赔缺乏管辖权而被驳回。
法院将于 8 年 2019 月 10 日上午 30:XNUMX 就被告驳回第二份修订后的集体诉讼申诉的动议进行口头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