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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保险经纪山东分公司被罚款12万元!涉账外收取经纪费

2023-06-29 2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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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56号)显示,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于2020年3月、4月为某淄博中支代理销售249笔车险业...

6月29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银保监罚决字〔2023〕56号)显示,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于2020年3月、4月为某淄博中支代理销售249笔车险业务,保费共计231784.97元,某财险淄博中支通过转账支付经纪费54927.55元,账外应支付费用60470.83元,实际支付58200元。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账外收取额外费用过程如下:

全联保险经纪淄博分公司通过两家供应商开具金额为20000元和40000元发票,提供给某财险淄博中支予以报销,2020年6月,某财险淄博中支将上述报销钱款转账给以上供销商后,由全联保险经纪淄博分公司对接获取相关费用共计58200元并发放给业务人员。

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账外收取经纪费一案于2021年11月16日立案,2022年1月4日,在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注销,根据《关于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经营管理职能的通知》,你公司对省内所辖机构具有经营监督管理职能,作为淄博分公司的上级管理机构,对淄博分公司账外收取经纪费的违法违规行为知情并同意,你公司应负直接责任。

上述账外收取经纪费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条的规定,全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全联保险经纪山东分公司内勤管理岗孙启飞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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