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金罚决字〔2023〕1号)显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7万元。具体如下:
2022年4月,安盛天平潍坊中心支公司虚列深圳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道路救援等服务费共计502385.1元,上述费用实际用于返还客户。2022年1月至4月,安盛天平潍坊中心支公司虚列济南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外包劳务费共计341347.1元,上述费用实际用于发放寿光、寒亭等区域部分代理人的补助津贴等。
上述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安盛天平潍坊中心支公司被处罚款二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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