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年 2016 月 29 日,FXCM Inc (NYSE: FXCM) 与 American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 (作为权利代理) 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权利协议,该协议修订了公司与权利代理于 201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签订的原始权利协议。
修订后的权利协议对原权利协议的修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权利的到期日从 29 年 2018 月 26 日延长至 2019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在下述情况下可提前到期);
– 增加一个额外的门槛,即个人或团体成为持有 4.9% 已发行股本的“收购人”,但须遵守某些例外情况(包括:任何股东,自首次公开宣布采用修订后的权利协议之日起,如果其实际拥有当时已发行股本 4.9% 或更多股份,则只要该股东此后不收购任何额外的股本,则不被视为“收购人”,但须遵守某些例外情况);
– 修改某些其他条款,包括“实际所有权”和“豁免人”的定义,以纳入适合保留某些税收优惠的条款。
以下对修订后的权利协议条款的摘要并不完整,其全部内容以修订后的权利协议全文为准,修订后的权利协议全文的副本作为公司于 4.1 年 8 月 26 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 2016-K 表当前报告的附件 XNUMX 提交,并通过引用纳入本文。
行使权利
在分配日或之后,每份权利最初将赋予持有人购买本公司 A 系列次级参与优先股千分之一股的权利,每股面值为 0.01 美元(“优先股”),购买价格为 44.12 美元(可调整)(“行使价”)。在修订后的权利协议规定的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可暂停行使权利。
收购人定义
“收购人”是指与其关联方和合伙人共同取得以下受益所有权的个人或团体:(i) 当时已发行的 A 类普通股的 4.9% 或以上,或当时已发行的所有股本的总公平市场价值的 4.9%;或 (ii) 10% 或以上的股本,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本公司、其子公司及其各自的员工福利计划;
(B) 自首次公开宣布采用修订后的权利协议之时起,任何股东实际拥有等于或超过规定门槛的数量(除非且直到 (X) 适用于 4.9% 的现有持有人,该人此后获得任何额外的资本股票股份,或 (Y) 适用于 10% 的现有持有人,该人此后获得占当时已发行资本股票 0.25% 或更多的资本股票,但有某些例外情况);
(C) 仅因公司回购资本股本股份或公司进行的股票红利、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或类似交易而成为收购人的个人(除非且直到该个人收购额外股份,某些特定的豁免交易除外);
(D) 某些股东在无意中或在不了解权利条款的情况下购买了超过规定门槛的股份,并且此后未将所持股份百分比降低至此类门槛以下;以及 (E) 董事会在分配日期之前根据修订后的权利协议的意图和目的或公司面临的其他情况自行决定的任何人不得被视为收购人。
過期时间
权利将在以下日期到期:(i) 5 年 00 月 2 日纽约时间下午 6 点,或董事会在权利到期前确定的更晚日期;(ii) 修订后的权利协议中规定的赎回或交换权利的日期;(iii) 仅就 2019% 门槛而言,如果董事会确定本协议对于保留税收优惠不再必要或不可取,则为法典第 4.9 条或任何后续法规废除的生效日期;以及 (iv) 仅就 382% 门槛而言,董事会确定不得结转任何税收优惠的公司纳税年度的第一天。
FXCM 纽约总部照片。版权归 Andrew Saks-McLeod 所有
- 标签 修正权利, FXCM, 福汇集团(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FXCM),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