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5月1日《价格法》正式实施以来,国家发改委此前仅有5次直接出手干预价格,可见力度并不寻常。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这次完善机制,就是要着力解决“煤电顶牛”难题,实现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三价联动”,推动煤、电上下游协同发展。
“煤电顶牛”是个“老大难”问题,主要原因是煤、电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有效衔接。
去年10月份,经国务院批准,我委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将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限,真正构建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了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
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了与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电价区间的有效衔接,在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这样,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顶牛”难题。
另外,据悉,此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主要聚焦中长期交易价格。那么是否意味着煤炭现货价格不受调控监管?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表示,现货交易是煤炭市场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大起大落,也会影响市场预期,不利于煤炭生产和市场平稳运行,政府同样会加强调控监管,两手都抓、两手都硬。
虽然目前没有对煤炭现货价格提出合理区间,但现货价格不能明显偏离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我委也一直对现货价格进行指导,将密切监测煤炭现货价格变化,发现明显偏离的情况,及时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严肃查处投机资本恶意炒作和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现货价格大起大落,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