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亿李2026-10-12 08:52国内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全遵照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官方监管细则执行,所有披露行为都需要符合监管明确的时效标准,相关正式规则文件可直接通过沪深交易所官方渠道查询获取。
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时点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不同类型的披露事项对应清晰的时效边界,投资者可通过正规官方披露渠道获取第一手信息,避免被不实传言误导,具体要求分为三类:
1. 定期报告类披露: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披露,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限分别对应会计期间结束后的2个月、1个月。
2. 重大事项临时披露:触发强制披露要求的重大事件,需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公开对外披露。
3. 境外关联事项披露:存托凭证对应的境外基础证券的披露动作要和境内时点保持同步,不得存在信息时差。
目前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细则整体框架和普通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保持对齐,仅针对涉及境外基础资产的内容额外增加了适配性监管要求,所有公开披露文件都会同步在沪深交易所官网留存公示,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存托凭证的交易规则相关内容,可通过交易所官方渠道查询更多细则。
【知识拓展】存托凭证属于跨境证券产品范畴,目前我国的存托凭证以中国存托凭证(CDR)为主,是境外主体在境内资本市场融资、境内投资者布局境外优质资产的重要工具。当前国内CDR市场整体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监管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配套规则,未来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持续推进,存托凭证市场的参与主体、产品类型有望进一步丰富,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跨境投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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