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亿李2026-10-05 00:29### 核心结论
内幕信息敏感期指的是内幕信息形成至正式对外公开前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内幕知情人以及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买卖对应标的证券,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也不能明示或暗示他人交易该证券,上述相关行为均属于内幕交易。
### 业务规则
1. 禁止直接或借用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等相关证券品种;
2. 禁止通过微信、电话、面谈等任何渠道向他人传递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
3. 禁止主动推荐、劝导他人买入或卖出对应标的证券。
即便相关交易最终出现亏损,依旧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此外,敏感期内相关主体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股权激励行权减持等行为同样受到监管约束。
### 适用场景
像并购重组、年报业绩披露、重大投融资项目推进、核心资产处置、要约收购等重大事项的筹划阶段,就已经进入内幕信息敏感期,并非要等到方案完全定稿才开始计算。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相关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能够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都需要遵守上述交易限制要求。
### 关键区分
需要注意的是,敏感期限制的是与本次内幕信息对应的标的证券,并非完全禁止相关人员交易所有证券;当内幕信息在指定官方媒体正式披露之后,敏感期即宣告结束,对应的交易限制也同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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