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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
归属锁定期
减持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授股票完成归属后是否存在锁定期要求?

指股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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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册制下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无强制法定锁定期,但激励对象如果是董监高,要遵守减持窗口期与短线交易约束。 (1)核心结论 归属前有归属等待期(也就是归属条件约束期),归属条件达成、股份登记至个人账户后,不再设置额外法定锁定期,可正常卖出;但董监高、5% 以上股东身份会受到减持规则约束。 (2)业务规则 归属等待期要求:授予日至首次归属间隔至少12个月,分期归属,每期间隔不短于12个月,单期归属比例不超过50%。归属前股份不能转让、质押。归属完成过户后,股票变为无限售流通股;如果激励对象属于董监高,还需要遵守每年25%减持比例、敏感期禁止卖出等减持规则。 股票期权是行权拿到股票,行权后同样无强制锁定期,但董监高适用减持限制。 (3)适用场景 科创板、创业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传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是先拿到股份、分期解除限售,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模式不一样。 (4)关键区分 归属等待期:归属前的考核锁定期,是拿到股票的前提;归属之后的限制,不是股权激励自带锁定期,而是董监高身份带来的减持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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