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问答详情
图标图标
优先股股东投票权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
优先股分类表决
优先股股东权益

优先股股东在哪些情况下享有投票表决权?

指股问财
首发回答
很多接触优先股的投资者都会疑惑其表决权的适用边界,实际上优先股股东日常不具备常规表决权,仅在两类特殊情形下享有投票权: (1)核心结论 一类是遇到法定重大事项,需由优先股股东进行分类表决;另一类是公司欠付优先股股息,触发表决权恢复机制,此时优先股股东可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与全部股东大会事项的表决。 (2)业务规则 法定分类表决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条款;公司单次或累计减资超过1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组织形式;发行新的优先股;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相关事项。该类议案需要普通股、优先股两类股东分别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表决权恢复触发条件: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时触发。如果是累积优先股,公司还清全部欠付股息后表决权终止;如果是非累积优先股,公司付清当年股息后表决权即终止。另外公司自持的优先股始终不具备表决权。 (3)适用场景 上述规则统一适用于沪深北交易所所有上市发行的优先股;普通经营决策、董事会换届等常规股东大会议案,优先股股东不享有投票权。 (4)关键区分 分类表决:仅限上述五类特定重大事项适用,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其他议案的表决;表决权恢复:由欠息触发的临时机制,触发后优先股股东可参与所有股东大会事项的投票,待应付股息全部兑付后表决权自动失效。 【拓展知识】 优先股属于介于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之间的混合型融资工具,目前国内优先股发行主体以上市银行、大型央企为主,市场整体规模稳健。对于投资者而言,优先股的收益确定性高于普通股,风险低于普通权益类资产,适合风险偏好偏稳健的投资者配置。未来随着资本市场制度逐步完善,优先股的发行主体范围和流动性有望进一步提升,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0
--没有更多了--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工商网监电子标识网站安全证书
指股网浙ICP备17010029号-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4719号
许可证图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8)9043-734号
备案图标浙公网安备:33010902002276号

本站郑重声明:指股网所有栏目频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风险自担!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