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周生2026-09-21 00:51### 核心结论
北交所持股5%以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常规情形下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减持计划;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总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需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
### 适用场景
本规则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场景。
### 硬性规则
1. 常规减持规则: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渠道减持的,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对外披露减持计划。
2. 从严减持规则: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需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完成披露。
3. 减持区间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披露的减持区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其他持股5%以上大股东单次披露的减持区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 进程披露要求:减持实施区间内,当减持数量过半或者减持时间过半时,需及时披露减持进展;减持实施完毕或者减持区间到期后,需第一时间披露减持实施结果。
5. 豁免情形:如果大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是通过北交所、股转系统竞价或做市交易增持获得的,减持时无需提前预披露。
### 边界区分
规则中提及的15日、30日均为交易日,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同样适用15个交易日预披露要求。
### 实操总结
普通减持情形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公告即可;若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规模超总股本1%,需提前30个交易日完成披露。
### 知识拓展
股份减持预披露规则是A股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北交所相较于沪深市场,在减持规则上既保留了共性要求,也针对自身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定位做了差异化设置。目前北交所整体减持监管基调偏严,核心目的是防范大股东大额减持冲击市场流动性、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未来随着北交所市场流动性持续提升、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相关减持规则也可能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做出动态调整,投资者可以持续关注监管层的规则更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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