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校长2026-09-20 16:53### 核心结论
发行可转债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要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 规则拆解
1. **统计口径**:表决基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而非公司全体股东的总表决权。
2. **配套要求**:审议可转债发行的股东大会必须开放网络投票通道,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对外披露。
3. **关联回避**:若发行事项涉及关联股东,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本次表决。
4. **议案范围**:整套发行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对董事会的发行授权等,全部适用三分之二的表决比例要求。
5. **补充说明**:后续若审议转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同样需要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 边界区分
普通股东大会的一般事项仅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即可;公开发行可转债属于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事项,强制适用三分之二特别决议标准,该规则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完全统一。
### 知识拓展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债券大类下的复合型金融产品,兼具固定收益的债券属性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期权属性,是当前A股上市公司主流的再融资工具之一。截至2024年,国内可转债市场存量规模已突破1.1万亿元,由于其条款灵活、对投融资双方适配性高,未来仍将是上市公司补充融资渠道的重要选择,同时也是低风险偏好投资者布局权益市场的优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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