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老赵2026-09-20 16:18### 核心结论
现行监管规则并未一刀切禁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股份减持行为,但该行为受到强制信息披露、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限制、存量股份锁定期要求、减持承诺履约等多重规则约束,股东并非可以随意进行减持操作。
### 规则拆解
1. **披露前置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组预案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群体,必须同步披露自重组股票复牌起至重组实施完成全周期内的减持计划;如果后续减持计划发生变更,需要第一时间发布更新公告。未提前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得开展任何减持操作。
2. **内幕信息敏感期约束**:从重组事项启动筹划阶段开始,直到重组相关信息正式公开披露前,均属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包括大股东、董监高、参与重组的中介机构人员在内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禁在此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否则将被认定为内幕交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组预案披露且股票复牌后,不再受敏感期交易禁令约束,但仍需遵守减持相关的监管细则。
3. **存量股份限制**:本身仍处于限售期内的股份,即便在重组期间也不得减持;如果相关股东此前对所持股份有自愿锁定承诺的,必须严格遵守承诺内容。
4. **重组新增股份限制**:本次重组过程中,通过认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新增股份,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12个月/36个月的锁定期安排,锁定期内不得进行减持。
5. **常规减持规则持续生效**: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依然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减持比例限制;同时不得触发减持禁止情形(比如上市公司或股东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受到公开谴责未满规定期限等)。
### 边界区分
在重组预案披露前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完全禁止交易;待重组预案正式披露、股票复牌后,在满足减持计划已提前披露、所持股份限售期已届满、符合减持细则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正常进行减持操作。在实际市场操作中,不少控股股东会主动出具重组期间不减持的自愿承诺,进一步稳定中小投资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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