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按照北交所现行的交易机制,当新股价格相对于当日开盘价涨跌幅度首次达到或超过60%时,会触发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这一机制是北交所为无涨跌幅限制股票特别设计的风险控制措施。
北交所新股交易规则的核心特点在于其两档逐级临停机制,这一机制仅在上市首日适用:
1. 第一档临停触发条件:盘中价格相对于开盘价首次涨跌达到或超过30%,即触发第一次临时停牌,停牌时长为10分钟。
2. 第二档临停触发条件:首次复牌后,盘中价格继续波动,当相对于开盘价的涨跌幅度首次达到或超过60%,将触发第二次临时停牌,同样停牌10分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一机制具有几个关键特征:首先,两档临停相互独立,上涨和下跌方向分别计数;其次,同方向的两档最多各触发一次;再者,停牌基准始终是当日开盘价,不会随盘中价格变化而重置;最后,从上市次日起,北交所新股将恢复常规的±30%涨跌幅限制,不再适用这一临停机制。
在实际操作层面,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仍可正常申报和撤单,只是暂停实时撮合交易。每轮停牌结束后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复牌,继续连续竞价交易。若临时停牌时段跨越14:57的尾盘集合竞价时间,个股将直接在该时刻强制复牌,进入尾盘竞价流程。
这一机制的设计初衷在于为市场提供充分的定价空间,同时通过阶段性暂停交易来抑制可能出现的非理性波动,给予投资者冷静思考的时间。对于60%这一档位的触发,必须是在30%档位已经触发并复牌之后,盘中首次达到该标准才会生效,盘中反复波动触碰该档位不会重复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