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周生2026-07-07 16:30是的,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能完成时,企业确实有权依据事先约定的条款对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这一操作既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也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
(1)基本机制解析:限制性股票作为一种将员工利益与公司业绩深度绑定的激励工具,在发行之初就会在协议中明确具体的业绩考核要求。若实际业绩未能达到预设标准,就构成了协议中约定的回购触发条件,这种安排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2)具体操作流程:首先需要仔细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以及个人签署的相关协议,确认业绩不达标情况下的回购条款;其次,企业需要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必要的公示;最后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股份的注销操作。
(3)现实案例说明:例如某上市公司在激励计划中约定"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如果该年度实际增长率仅为8%,就会触发回购机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回购注销操作必须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避免程序上的瑕疵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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