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亿李2026-05-15 16:17在A股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普通股票的日常价格涨跌幅限制为10%。这一规定意味着,在常规交易时段内,任何一只股票的当日价格相对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涨或下跌幅度都不能突破这一上限。如果投资者的委托价格超出了该限制范围,交易所将视其为无效委托,不会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撮合。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以下几种特殊情形:
1. 风险警示股票:根据最新的交易规则调整,主板市场中带有ST或*ST标识的风险警示股票,其涨跌幅限制已从原先的5%调整为10%。这一变化旨在提升市场流动性,但同时也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敞口。
2. 新股上市:在主板实施注册制改革后,新上市公司股票在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从第六个交易日起,这些股票将开始适用10%的常规涨跌幅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会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调整,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决策时应当及时关注最新的官方公告和交易所规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