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重要工具,在多个维度上存在本质性区别。首先,在权利义务关系方面,股指期权买方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相应权利但不承担义务,卖方卖出权利收取权利金后须承担履约义务;而股指期货不涉及权利金交易概念,买卖双方在到期日必须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交割。
其次,两者的风险收益特征截然不同。期权的损益与标的资产涨跌呈非线性关系,不存在确定的比例关系,期权买方承担的最大风险为亏损所有权利金,而卖方风险较大;期货的损益与标的资产涨跌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买卖双方均承担较大风险。
第三,保证金制度安排差异显著。期权买方无需缴纳保证金,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而期货的买卖双方均需缴纳保证金。
第四,合约结构设计迥异。期货每个合约月份只有一个合约,上市合约数量较少;期权每个合约月份都有多个不同行权价格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合约,上市合约数量较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