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滨银保监罚决字〔2023〕18号)显示,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业务财务资料不真实、未真实记录保险业务。
1.经查,德华安顾滨州中心支公司存在32名代理人存在学历证明材料不真实情况。
2.经查,德华安顾滨州中心支公司9笔保单业务实际为内勤员工张某办理,挂在代理人王某某名下。代理人王某某收到公司发放的佣金后,转到业务实际办理人张某的银行账户。
3.2021年12月9日,德华安顾滨州中心支公司支付给滨州市滨城区广亨商行6174元用于购买运动服。经查,该笔费用实际套取后用于处理筹备滨州本部二区团队垫付的费用。
上述业务财务资料不真实、未真实记录保险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德华安顾滨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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