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炬高新股价开盘下跌明显,跌幅一度接近7%。截至收盘,中炬高新报35.06元/股,下跌2.29%,市值275亿元。
消息面上,7月12日,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润田)在宝能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称,公司已于近期向中国证监会及广东监管局、上交所等实名举报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造成中炬高新公司及股东、广大投资者巨额经济损失约五百亿元。
不仅如此,中山润田还称,中炬高新现任董事万鹤群、现任董事余建华、现任监事郑毅钊,该三人所任职企业与中炬高新存在重大利益关联,正在对中炬高新实施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等重大违法犯罪的相关行为。
此外,在声明中,中山润田还称,1999年至2001年,工业联合为帮助中炬高新达到配股资格,通过隐瞒关联方关系的方式先后三次进行虚假土地转让交易,后被证监会处罚。
2020年9月,工业联合仍以中炬高新未履行三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中炬高新的土地及资金,直接导致中炬高新2022年年报计提预计负债约11.78亿元,自上市28年来首次出现亏损。
而针对中山润田在宝能集团官网发表的一系列声明,中炬高新国资股东火炬集团也于7月12日晚间发表《关于中山润田发布不实信息的严正声明》称,“宝能系”中山润田的举报,是在肆意抹黑,捏造、歪曲事实,并针对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市场、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程序三方面予以回击。
对于中山润田提到的土地交易,火炬集团则回应称,三起诉讼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中炬高新在一审的多次开庭及提交书面文件中,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予以认可。三起诉讼涉及的合同均已支付土地转让款,中炬高新对此予以认可。
火炬集团认为,中山润田此次举报,一个重要目的是干扰中炬高新董事会改组。火炬集团方面表示,中炬高新监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在程序上合法合规。
据了解,中炬高新7月7日晚间公告,因公司股东中山润田及其关联方自身债务问题,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股份持续被动减持,不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何华、黄炜、曹建军、周艳梅为其推荐或关联的董事不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时,其还共同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何华、黄炜、曹建军、周艳梅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步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周艳梅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名被罢免的四位董事均来自“宝能系”,四人都有过在宝能系的工作经历。
而针对中山润田举报的声明,监管方面也有动作,7月12日,上交所即下发监管工作函表示,中山润田作为中炬高新大股东,向市场发布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避免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误导。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行使股东权利,信息披露应该审慎客观,不得滥用信息披露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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