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放松了对兼并、收购和资产互换的限制,这是又一次简化官僚机构以促进证券交易的尝试。根据新规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购买、出售或转让资产时不再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前提是此类交易不是在证监会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新规定还允许金融市场在新股定价中发挥更大作用。并购中发行的新证券将对市场需求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定价。根据新规定,公司必须公开披露其股票的市盈率 (P/E) 和每股市净率 (P/B)。中国现在还允许上市公司通过优先股或私募可转换债券等各种工具为其并购融资。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订并购规则是为了响应政府减少繁文缛节、促进兼并的号召。这是经济结构变化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北京当局还免除了中小企业在融资并购时出售股份的最低价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