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时任董事长樊洺僖因配偶短线交易,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兴化股份于2024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配偶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时任董事长樊洺僖配偶吕勤芳于2024年2月7日至2月8日期间合计买入兴化股份股票25000股,累计交易金额70550元,并于2024年2月8日至2月19日期间合计卖出兴化股份股票25000股,累计交易金额7605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樊洺僖作为兴化股份董事长,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兴化股份股票,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







